呼唤“绿色文明”建设美丽中国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程秀娟
发布时间:2013-03-15
“现在生态和环境确实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包括我本人,每天早上拉开窗帘都要看一下今天有没有雾霾。我家也有两个口罩,我女儿一个,我一个。”今年两会上倍受瞩目的人大发言人傅莹的话,引起无数人的共鸣。
如果问,今年两会哪个话题最热?生态文明,当仁不让。
连日来,代表委员热议生态文明建设。其中,国土资源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空间载体和构成要素,自然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呼唤“绿色文明”意识
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这“绿色”,自然离不开孕育生命万物的国土。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关乎我国国土生态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为此,致公党中央建议:以生态功能区划为依据,确定我国国土开发总体格局;以资源禀赋为前提,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以生态承载力为依据,合理确定产业规模。
结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维刚认为,在建立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关键要从国家层面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带动。
在我国库布其沙漠从事了20多年生态治理实践的全国政协委员王文彪认为,应改革荒漠化、沙漠化等未利用土地政策,把荒漠化治理和未利用土地整治结合起来,列为一项重要国策予以重视和支持。应出台“零出让”或“最优惠价格出让”政策,通过“市场化、产业化、公益化”的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对荒漠化、沙漠化土地进行生态绿化和整治。
如何破解保护生态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建议,开发未利用土地缓解土地供求矛盾。他认为,只要严格开发条件,就可以充分协调建设用地、农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关系,优化地类结构,保障生态与开发的统一。建议严格规范未利用土地改造的准入、过程监督和验收规程,守住生态环境评估关口,建立严格的未利用土地改造标准体系。
除了倡导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代表委员们还纷纷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建议。如,安徽代表团建议设立“美丽中国”区域实现模式的滁州试验区;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副省长张志南建议,国家研究出台支持福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政策意见。
启动经济杠杆,倒逼经济发展转型
“雾霾飘在天上,根子却在地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副主委潘碧灵的话,道出了大家的心声。追根究底,高能耗生产、超承载力排放、低水平防治,这些都是环境恶化的幕后推手。代表、委员呼吁,我们再也不能要“有毒的GDP”!
如何合理开发利用能源及其他矿产资源,从源头灭绝“有毒的GDP”?作为引导社会投资向节能型能源产品生产转移、提高资源开采效率和利用效率的重要经济杠杆,资源税自然成为被关注的焦点。
财政部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传出令人振奋的信息:今年要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西林对此表示赞同。他建议将不可再生资源全部列入征收范围,将水和森林等可再生但影响环境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并入资源税征收。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认为,目前,资源税改革的当务之急应放在能源上,对包括黄金等在内的金属矿产资源税改革,可以缓行。
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熊贵立均对资源税征收提出了详细建议,包括完善资源税的立法宗旨、完善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资源税税率、完善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等。
矿产资源大省山西的22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国家在继续保留和深化山西现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策基础上,批准山西先行开展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动山西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新路。全国政协委员李晋峰算了一笔账:煤炭资源从价计征后,可为山西征收资源税大概160多亿元。如何用好这笔税收?李晋峰也给出了答案:所征资源税将主要用于解决与采煤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等历史遗留问题,抑制对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为全国煤炭资源税改革总结积累经验。
新能源在有关资源的议案、提案中占据了相当比重。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的见解很具代表性。他认为,只有彻底改变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才能从源头上有效缓解并根本消除雾霾,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污染和碳排放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呼唤顶层设计
生态文明建设是系统工程。从国家层面做好顶局设计,是前提,也是保障。
今年两会上,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提案》引人关注。提案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党的意志和重要的执政理念。为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意志,有必要在《宪法》中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晏友琼认为,要提高生态立法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的江河湖泊、森林、矿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立法,调动地方政府和公民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对生态立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为下一步生态领域法律的立改废提供参考,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重要依据;在加强生态立法中要扩大公众的参与度。
但生态效益不一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处理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委员、代表们都有自己的看法。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省长鹿心社建议,国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他直言:“目前对我们这样的生态保护重点区的转移支付,还只是杯水车薪。”这一提法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的响应:“我认为,应当加大对江西这样的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实施生态补偿,这样才能在保持青山绿水的同时,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目前,我国急需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各类用地的质量标准建立、污染的风险评估、污染控制以及污染后的治理与修复等进行系统调整。”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建议,在对全国的土壤情况进行普查及系统统计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土壤特性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制定不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单增庆建议,国家应建立对生态型地区的差异化评价考核体系,用以指导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考量和评价生态型地区发展贡献。对生态型地区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科学考量生态型地区的发展贡献,而不仅仅是看GDP一个标准。
呼唤“绿色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两会代表委员期待并为之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