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最热的话题是什么?新型城镇化,当仁不让。
3月6日下午,全国政协首次提案办理协商会,将主题锁定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城镇化的核心,是处理‘人、地、粮’三者的关系。”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副主席赖明的观点,引起代表、委员的共鸣。
“人、地、粮”的关系如何处理?在众多代表、委员的建议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始终是躲不开、绕不过的大课题。
提升城镇化质量,呼唤国土挑大梁。
“人”: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应更加有效地维护好、实现好农民土地权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而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保障,关乎新型城镇化的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辜胜阻说,人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人”——人必须是真正城镇化了的人,成为代表委员的普遍共识,更成为衡量城镇化质量的核心标准。
关于如何“要人”,代表委员们建议,应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多方面入手,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3月7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刘凡委员代表民革中央作大会发言时指出,要以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给农业转移人口吃“定心丸”。他建议,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享有可转让与可收益权;解决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逐渐完善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产权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带着确权后的宅基地指标,置换城镇的经济适用房,并将他们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钱学明委员建议,城镇化进程中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除了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外,还应从三方面入手:征地前,政府要做好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镇规划控制区内农民的正当住房需求,保障农民的生存发展权;征地中,要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如规划建设商业门面,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被征地农民;征地后,要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职业培训,让他们掌握生存技能,实现就业,真正融入城市。
张桂华代表指出,被征地农民普遍存在年龄偏高、学历偏低、技能缺乏的问题,再就业困难,常常上岗又下岗,国家应将被征地农民社保纳入国家“总盘子”,建立统一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
辜胜阻代表建议,要就地城镇化,鼓励离家去东南沿海务工的农民工回流。目前,要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半城镇化”问题,防止城镇化变成房地产化,防止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被过高房价和高房租挤出。
“地”:人多地少是城镇化的最大制约因素,节约集约用地应有更刚性的规划和评价
城镇化进程,离不开土地的支撑。“人多地少是城镇化的最大制约因素。”施耀忠委员指出。
施耀忠委员认为,节约集约用地,应有更刚性的规划控制和评价约束。他建议,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统筹安排和指导城镇化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用地,发挥各类专业规划控制城镇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土地供应总量的作用。同时,应构建新型城镇化节约集约用地考评体系,并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除了对新增用地的控制,代表、委员们还将目光更多地转向了存量用地的挖潜。赵松委员认为,对城镇化引发的用地需求,并不一定都要用新增建设用地来解决。我国现在的土地利用强度,整体并不高,即使在很多城市内部,可盘活的用地空间还很大。
韩真发委员建议,要严格规范土地收储工作,坚决杜绝土地长期闲置现象的发生。在城镇化过程中,严控开发区用地,将开发区建设与旧城区改造结合起来,将盘活城镇内部存量土地作为重要举措;在扩大城镇规模上,要大力提倡旧城区改造,实行必要的政策倾斜,积极鼓励“城中村”改造。
裴春亮代表指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城镇化进程中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方式。“建新型农村社区,没占一分耕地!”裴春亮代表透露。据了解,他所在的河南辉县张村乡裴寨社区,覆盖全乡24个行政村、108个自然村。预计到2015年,容纳人口1.5万人。社区建成后,老村宅基地全部变成高效农业用地,既节约了用地,又增加了耕地。
“粮”:粮食自给率降到90%,严守耕地数量的同时,应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建设
“城镇建设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过多,农用地不断被挤占,这势必影响粮食生产安全。这是关系到农业生产以及城镇化本身能不能持续发展的问题。”陈锡文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他对粮食安全的担忧。
赖明委员透露,目前粮食自给率下降到90%,低于原来预定95%的目标,随着城镇化率提升,未来如何保证粮食自给率,将是重大课题。
基于此,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制度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底线是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代表委员建议,当前不仅要坚守耕地保护的数量红线,还要制定耕地保护的质量红线。谢德体委员表示,由于长期对地力建设重视不够,目前存在高中产田比重不断下降、土壤营养比例严重失调、耕作层变浅、耕地污染加剧等诸多问题。
秦光蔚代表指出,耕地质量下降后,短期很难恢复,我们在守住耕地面积红线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耕地质量。目前,我国在耕地质量维护与提高方面存在盲点。城市建设占用大量优质耕地,补充的往往是复垦或新开垦的中低产耕地,虽然耕地总量没减,但综合质量却下降了。同时,广大农村还长期存在毁坏耕作层、污染耕地、违法占用耕地等现象。他建议,应尽快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法,以切实维护耕地质量。
朱专兴委员建议,把土地质量安全标准进行量化,并实行土地保有数量与质量同步管理;建立土地质量监测考核指标和年审制度,每年年审一次,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考核及奖惩结果;实行土地数量、质量平衡一票否决制,要求各级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土地数量、质量平衡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