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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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全国政协委员索朗多吉畅谈“美丽西藏”建设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王琼杰 发布时间:2013-03-07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把西藏确定为我国的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200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又把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纳入了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上升为国家战略后,西藏自治区是如何抓住这一契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政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索朗多吉激动地说:“去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提出了‘建设美丽西藏’的奋斗目标,要真正把西藏打造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谈到西藏这几年的生态保护工作,索朗多吉如数家珍,侃侃而谈。一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先后制定了加强农牧区、矿产业等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实施了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退牧还草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72万亩、封山育林449万亩,对6841万亩天然草场实施了退牧还草,治理沙化土地面积64万亩、水土流失面积8.85万公顷,建设沼气20余万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47个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34.35%,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国家森林公园8个、国家湿地公园5个,地质公园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使西藏拥有的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护。“十一五”期间,全区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资金达106亿元,是上一个五年计划的3倍多。

  二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取得重大进展。《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提出用5个五年规划期的时间,投入资金155亿元,实施3大类10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区把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自治区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制出台了实施意见和方案,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专项资金,并加强了规划项目和资金的落实。

  三是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开展了森林、草地等6个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提出了西藏生态补偿政策需求,为争取和落实生态补偿资金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快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每年落实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6亿多元,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

  “我们还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切实保障了环境安全。”索朗多吉介绍说,西藏自治区确立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把“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和“建设美丽西藏”作为重要发展目标。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了“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主体功能区,明确了各区的环保要求,为西藏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始终坚持慎重发展工业的原则,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重污染工业,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并加强了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促进了水电、旅游、矿产资源等的永续利用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强化污染防治,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完成了全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污染减排不断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开展了禁止“白色污染”等8个方面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城镇和道路交通沿线环境明显改善,城乡饮水安全有了保障。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全区放射源、射线装置处于安全监管状态。严格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认真执行开发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90%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执行率达100%。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出台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联动审批、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自治区挂牌督办关闭和整改了一批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和污染隐患的选矿企业,树立了环保权威。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环保措施,坚定不移地走建设生态西藏的特色发展之路,西藏迄今为止仍然是全球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全区受保护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状态,一些重要生态区域处于原生态。不过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还需要国家给予大力支持。”索朗多吉说。

  索朗多吉建议,国家要帮助西藏加快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截至目前,《规划》累计实施资金40.47亿元,与《规划》确定的到2015年投资估算达到98.72亿元还有近60亿元的目标任务。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帮助西藏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扩大《规划》年度资金投资规模,将年度资金增加到20亿元左右,以确保《规划》提出的3大类10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建议国家加大对未纳入《规划》、但直接关系西藏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和改善民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项目的投入力度。

  “国家还要帮助扩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索朗多吉说,2011年,财政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提出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省区纳入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范围。我区纳入国家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面积达到99万平方千米,涉及43个县,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2.5%以上。国家有关部门将我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扩大到43个县,并增加转移支付资金额度,更好地保护了西藏的生态环境。

  “想要真正把西藏打造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还需要国家在帮助加快西藏碳汇经济发展进程、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范围、明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为长期政策并分周期提高补奖标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索朗多吉建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