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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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援助四川地灾排查 锁定三任务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 作者: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08-05-25

●充分利用已有地质灾害普查成果,结合遥感、航测资料开展应急排查

●在应急排查的基础上,对震后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评估

●开展应急地下水水源地评价工作,为解决灾区群众的饮水安全提供依据

    本报讯(实习记者 吕苑鹃)5月24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援助四川省开展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排查避险和调查评估工作的安排意见的紧急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即充分利用已有地质灾害普查成果,结合遥感、航测资料开展应急排查;在应急排查的基础上,对震后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评估;开展应急地下水水源地评价工作,为解决灾区群众的饮水安全提供依据。

   《紧急通知》要求,在部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分工合作。国土资源部决定成立由部、国家测绘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 调指导全国各省(市、区)赴川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援助工作。协调小组设立办公室和专家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紧急通知》提出应急排查的重点为:一是受灾地区城乡居民点和临时安置点是否遭受地质灾害威胁;二是救援施工现场与人员住地是否安全;三是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是否有崩塌、滑坡隐患;四是江河沿岸山体是否稳定。对查出的重大的滑坡、崩塌等灾害隐患,要迅速提出防灾预案,协助有关地方政府、部队或主管部门,设立专人监测或危险警示,落实防灾责任。对存在重大险情的,要立即向地方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提出搬迁避让建议,协助做好有关避险防灾工作。

   《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灾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各受灾省(市),要在应急排查的基础上,对震后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的内容包括,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特征、造成的危害及其潜在的威胁、临时安置点和重要城镇的灾后重建选址建议等。

   《紧急通知》要求,开展应急地下水水源地评价工作。对存在饮水困难的临时安置点和灾区居民点,适时开展应急地下水源地的调查评价,为解决灾区群众的饮水安全提供依据。

   《紧急通知》提出,这次排查避险和调查评估工作,要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统一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5.12”地震重灾区地质灾害预防巡查组工作要点》和《四川省“5.12”汶川地质灾害调查总体方案》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日报告制度。以每个县工作组为单位,将每日巡查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分县和汇总数据、情况当日报部。报告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分县排查避险和调查评估结束后,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汇总,并附分县报告,按规定时间报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要立即动员市、县国土资源干部,深入城镇和乡村,尽快恢复灾区群测群防体系,协助各专家组做好地灾隐患排查和调查评估。对影响人员安全的隐患点,有条件的要安装利用好无线报警器。

   《紧急通知》明确这次任务的工作时间表是:5月25日前各支援单位分批到位,6月15日以前完成野外调查,6月20日前提交分县调查报告和工作总结,6月23日前提交综合报告。

   《紧急通知》提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工作所需的各类地质资料。各援助单位自行解决生活和生产保障,落实安全责任制,避免人员伤亡。所有援助人员先到四川省成都市集中,听取专家介绍工作县(市、区)区域地质条件和航空遥感资料,收集并初步了解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注意维护群众利益,尊重民族习惯。

    据悉,5月19日,部向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提出援助四川省做好灾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的号召后,全国有28个省(区、市)国土资源系统单位上报援助志愿人员825人。经研究确定,重庆等7个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和中国地调局、中国地质大海陆空306人,承担四川10个市(州)21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未安排此次任务的省(区、市),部将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安排相关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