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发出组织开展“我为灾区做贡献,团员青年在行动”活动通知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
作者:国土资源部机关团委
发布时间:2008-05-22
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机关团委,在京各直属单位团委,部机关各司局团支部: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特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坚决打胜这场硬仗。为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按照部及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部署,部直属机关团委决定开展“我为灾区做贡献,团员青年在行动”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交纳一次特殊团费”活动。部直属机关全体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原则上每人交纳0.2元—10元(如有超过10元也可),作为抗震救灾特殊团费。欢迎35岁以下的青年自愿参加。
(二)组织慰问四川籍团员青年。迅速调查本单位四川籍团员青年情况,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问题,鼓励他们安心工作,勇敢面对困难。
(三)开展志愿服务献爱心活动。围绕灾区实际需要,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捐衣捐物等爱心活动,积极参加思想引导、心理康复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灾区献爱心、做贡献。
(四)发挥自身优势,参加抗震救灾。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的团员青年要发挥自身知识、技术、政策等优势,积极参加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监测防治、遥感航空拍摄、地质环境评估、灾区用地服务等项工作,支援抗震救灾。
(五)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发挥带头作用。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在抗震救灾中做在前面、冲在前面,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同时,要注意收集、宣传团员青年参加抗震救灾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
(六)开展“我们能为灾区人民做什么”讨论活动。通过演讲、征文、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我们能为灾区人民做什么”讨论活动,积极思考团员青年参加抗震救灾、支援灾后重建的途径和办法,并身体力行。
(七)做好本职工作,支持抗震救灾。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坚守岗位,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请于5月23日(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团员青年的特殊团费汇交到部直属机关团委,并将本单位团员青年参加抗震救灾的简要情况一并上报(其后的动态,请随时报送)。
联系人:郭原,电话:66558521,传真:66558355,E-mail: 66558355@163.com。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