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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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就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出通知

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防范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谭红梅 发布时间:2017-03-21

国土资源部近日就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是切实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依法防控、依法履责,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土资源部党组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工程建设单位防灾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格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切实加强与建设、交通、水利、教育、安全生产监管、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加强培训宣传演练,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是认真落实“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地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防灾减灾实际,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目标,始终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等原则,认真谋划、及早部署,确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任务。2017年,各地要将“四大体系”建设和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主线,积极推进防治各项工作,加大防治投入,加强基础建设和宣传培训教育,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是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各地要高度重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逐一制订治理、监测预警、搬迁避让方案和应急预案。2017年,各地要对完成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组织地方开展自查、派出工作组实地检查、听取地方汇报、邀请有关专家或组织中介机构开展评估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检查防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建设情况和防治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整改,并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防治项目运行监测与维护机制,确保防治工程项目能够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国土资源部将适时派出检查组针对中央财政支持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抽查。

四是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各地要根据防灾减灾的新形势、新理念和新要求,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要充分借鉴湖北“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重庆“四重网格”、陕西“五化建设”等先进经验,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积极购买服务、明确专业队伍职能,逐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成果在群测群防中的运用,促进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结合,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

五是强化汛期防治工作。各地要及时出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要全面开展汛期“三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坚决落实群测群防。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进一步完善专家指导和驻守制度,组织专业队伍包县、包乡、包村提供技术服务。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善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继续集中开展地质灾害知识培训与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县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演练,2020个山地丘陵县(市、区)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

六是加强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云南、四川、甘肃、湖南4省要始终坚持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落实责任、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总结经验,4省要严格落实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将本省上一年综合防治资金投入情况、综合体系建设进展、专项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专项资金和工作计划安排,按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2017年,国土资源部将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开展综合体系建设中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