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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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成果成广西农业新引擎

——广西地矿局开展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小记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黄强 发布时间:2017-01-05

 

如何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更快捷的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成果服务?近年来,广西地矿局地质工作者在探索、在行动。

近日,记者来到南宁市双定镇农村的田间地头:在这里,26名广西三○七核地质大队的地质队员深入田间、林地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村民们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主动提供田地让我们采样,想快些知道土地的情况,加快农业产业调整步伐。”广西三○七核地质大队西乡塘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项目负责人凌胜华说,“服务农村就是要尽快完成项目任务,否则在村民眼里就是纸上谈兵。”这正是广西地矿局地质工作者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目前,广西的8支地勘队伍正战斗在广袤的农村一线。

2016年12月2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矿局、农业厅联合举行了2016年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报告新闻发布会,会上明确2016年共调查发现约1.3万平方公里富硒土壤,21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分布。该项成果的发布,必将给广西加快农业产业化带来新引擎,而成果的背后,凝聚了无数地矿人的辛勤汗水——

多手段调查

广西地矿局的8支队伍累计评价土地面积约1.8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1.35万平方公里,园地面积1530平方公里,累计投入经费1.2亿元,获得高精度分析测试的24种元素指标500余万个数据,初步建立了相应的基础地球化学数据库,圈定了连片的富硒土地,发现了大批天然富硒农产品,全面评价了主要农用地的土地质量、潜在价值及生态风险。

调查发现在柳江县、兴宾区、覃塘区、武鸣县、江南区、钦北区和全州县富硒土壤分布面积分别达到评价区面积80%以上。叠加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综合等级,划分优质富硒土地约1311平方公里,占评价区总面积的7.0%。同时发现了大批天然富硒农产品,在富硒土壤上种植的农产品富硒比例明显高于非富硒土壤。在富硒土壤上采集的水稻、花生、蔬菜等样品富硒比例达到60%以上。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圈出130余处富硒土地开发建议区。

据该局有关人员介绍,广西富硒土壤中硒元素含量高,来源稳定,连片分布,便于长期的规模化开发。建议将优质富硒土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畴,科学编制富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促进富硒产业的健康发展。

多领域应用

广西目前开展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是全国1:5万尺度调查中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省份。本次调查评价工作获得的海量权威数据,为土地质量与生态管护、土地资源合理和永续利用、富硒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广西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加大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力度,至2020年,评价范围将累计覆盖全区80%以上的耕地和园地,查明广西主要农用地的土壤肥力、土壤环境、土壤综合质量情况,圈定富硒、富锗土地分布范围,摸清绝大部分农用地的质量家底。

结合目前的调查成果,有关专家建议广西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强交流和合作,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富硒普查工作成果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以来形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内容相结合,加强成果应用研究和转化,这样既可避免重复投入,实现各部门之间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地质调查成果在土地资源管理、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中的基础作用。

未来广西地矿局将进一步加大地质调查力度,提高调查精度,扩大调查内容,在目前全区开展的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的基础上,系统开展重点地区的大比例尺调查评价工作,有针对性的选择污染地区或富含有益元素等特色土地资源区域开展1:1万~1:500尺度的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全区土地地球化学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持续更新土地地球化学数据库,使地质调查成果更加有力地支撑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同时,该局将结合有关专家建议,尽快利用调查评价成果开展数据库及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构建土地管理一张图,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将调查评价成果服务于土地利用规划和调整、高标准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土地整治和表土剥离再利用、土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富硒特色农业与生态农业开发等。并将土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应用到现有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立法、土地利用规划、“三条红线”划定、特色土地资源开发、优质土地资源保护和污染土地整治修复等工作中,充分考虑土壤污染、微量元素、酸化、有机碳储量、大宗农产品生态安全风险等要素在耕地质量保护中的影响。同时利用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数据库优势,探索建设覆盖基本农田的土地质量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报告,为政府掌控耕地质量及其生态安全提供基本依据。

多措施保障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广西地矿局印发了《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和《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野外工作细则》。《工作制度》规范了土地质量评价项目的组织管理、任务管理、实施管理、成果管理、财务管理保障措施等,明确了区国土资源厅为土地质量评价项目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单位;明确了区地矿局为土地质量评价项目总承担和负责单位,对土地质量评价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质量、资料保管与使用、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负总责。《野外工作细则》制定了一系列的评价项目野外工作统一技术尺度标准。根据《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管理工作制度》规定,区国土资源厅会同区地矿局成立了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办公室和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土地质量评价项目质量管理、资金日常管理和资金的监督检查;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野外工作细则》,研究解决项目的关键技术问题,对项目的设计、实施、成果进行检查指导、验收等。

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野外工作细则》和审定的子项目设计书、设计批复意见书、有关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子项目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质量管理制度,对所承担子项目质量管理负全责。

样品分析测试单位优先由广西地矿局所属的且已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多目标生态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五十四项指标)能力考核的分析测试单位承担,这里要说明的一点是,目前全国通过这项考核的测试单位仅20家,因此样品分析测试严格执行中国地调局关于分析测试的各项规范要求,最终数据结果还需经由中国地调局测试质量监控组的测试成果验收通过后才可提供给项目承担单位。

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从设计、实施到后期的成果资料提交,每个环节都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确保了项目的整体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