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的委托,就“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733-186212804301-1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33-186212804301-13
项目名称: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项目
项目联系人:唐永良
联系方式:010-84865055-1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206004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遥感影像数据及用于判释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矿业权数据,完成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获取2017年新增的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在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等现状和2016年-2017年变化信息数据,制作分省、分县遥感调查系列成果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全国2017年新增的矿山恢复治理状况监测二级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的要求。
时间要求:2018年4月30日前,汇交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成果;2018年10月10日前,汇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等调查成果; 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本次招标项目覆盖780万平方公里的遥感监测任务,共分13包。各包监测区域及预算如下:
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项目分包调查范围及预算
序号 |
委托业务名称 |
涉及行政区 |
工作区面积(万km2) |
经费(万元) |
1 |
扬子地台西南缘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重庆市全境、贵州省全境、云南省全境 |
64.16 |
150 |
2 |
华北地台西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山西省全境、河南省全境、陕西省全境 |
52.89 |
140 |
3 |
扬子地台东北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福建省陆域全境、江西省全境、湖南省全境 |
50.01 |
140 |
4 |
华北地台东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北京市全境、天津市陆域全境、河北省陆域全境、山东省陆域全境 |
36.96 |
130 |
5 |
兴蒙成矿带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内蒙古自治区全境 |
118.3 |
110 |
6 |
扬子地台南缘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广东省陆域全境、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域全境 |
41.60 |
110 |
7 |
金沙江-嘉陵江流域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四川省全境 |
48.14 |
100 |
8 |
祁连山-唐古拉山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青海省全境 |
72.23 |
90 |
9 |
东北北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吉林省全境、黑龙江省全境 |
64.22 |
90 |
10 |
河西走廊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甘肃省全境、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境 |
52.08 |
90 |
11 |
南天山-昆仑山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铁门关市、昆玉市 |
103.88 |
70 |
12 |
北天山-阿尔泰山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北屯市、双河市、可克达拉市 |
60.86 |
70 |
13 |
东北南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辽宁省全境 |
14.59 |
60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永良、符群慕 010-84865055-161、15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13日
总中标金额:135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
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1号 |
150.000000 |
2 |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福建省地质测绘院联合体 |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5号院4区科研楼 |
140.000000 |
3 |
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体 |
哈尔滨市香坊区新乡里街9号 |
140.000000 |
4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 |
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神舟四路216号 |
130.000000 |
5 |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调查研究院联合体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81号 |
110.000000 |
6 |
贵州省地质调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中心)联合体 |
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省地质科技园7号楼 |
110.000000 |
7 |
云南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信息中心联合体 |
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
100.000000 |
8 |
四川省地质调查院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 |
90.000000 |
9 |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浙江大学联合体 |
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700号 |
90.000000 |
10 |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07号 |
90.000000 |
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联合体 |
南宁市建政路34号 |
70.000000 |
12 |
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131号 |
70.000000 |
13 |
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
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19号 |
6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9.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标准100以下 1.5%100-500 0.8%500-1000 0.45%1000-5000 0.25%5000-10000 0.1%10000-100000 0.05%1000000以上 0.01%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示例:中标金额633万元,则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100×1.5%+(500-100)×0.8%+(633-500)×0.45%=5.2985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李从昀、杨云峰、姚佛军、孙伟、宗利群、杨金中、王晓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8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金龙潭大饭店三层弘翔厅(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1号)
评标时间:2018年3月8日-9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1 |
扬子地台西南缘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2018 年 4 月 20 日前,向采购人提交 2017 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初步成果,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汇交最终成果;2018 年 10 月 5 日前,汇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等最终调查成果,较采购人要求的提交时间提前 5 天;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提交成果报告,较采购人要求的提交时间提前 20 天;2018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最终报告编写和验收工作,汇交需归档的项目原始及成果资料。 |
2 |
华北地台西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1)中间成果提交要求 2018年4月30日前,汇交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成果。 2018年10月10日前,汇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等调查成果。 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2)最终成果提交要求 2018年12月份完成最终报告编写和验收工作。 |
3 |
扬子地台东北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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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北地台东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1.2018年4月30日前,汇交2018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成果; 2.2018年10月10日前,汇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等调查成果; 3.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
5 |
兴蒙成矿带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1)投标书编写与投标(2018年2月~2月28日) (2)签订合同、工作方案编写与审查(2018年3月1日~3月31日) (3)2017年新增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4)矿山地质环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遥感调查与野外查证(2018年4月1日~10月10日) (5)成果编制阶段(2018年10月16日~11月30日) (6)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写阶段(2018年12月) |
6 |
扬子地台南缘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时间:从2018年1-3月 第二阶段(新增恢复治理遥感调查)时间:2018年4月 第三阶段(矿山地质环境遥感解译)时间: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 第四阶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调查)时间:2018年7月 第五阶段(矿产资源规划遥感调查)时间:2018年8月 第六阶段(外业调查及修改)时间: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 第七阶段(综合分析与报告编写)时间: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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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沙江-嘉陵江流域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1.获取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影像数据和调查区最新矿权数据,完成设计书编写、评审工作; 2.使用采购人提供的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影像数据,在2016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获取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情况、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情况。承诺2018年4月30日前,汇交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成果。 3.使用采购人提供的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域为单元开展调查区矿山地质环境状况遥感解译工作,形成矢量数据成果。 4.使用采购人提供的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域为单元开展调查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遥感解译工作,形成矢量数据成果。 5.使用采购人提供的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影像数据,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遥感解译工作,形成矢量数据成果。 6.按县域开展野外查证工作。8月底完成野外查证工作。 7.整理汇总资料,以县域为单元编制1:5万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现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系列图件;以调查区为整体编制1∶50万或1:100万调查区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现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系列图件,完成数据报表统计、数据入库工作;按保护区编制1:5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遥感监测图。项目组承诺10月10日前,完成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遥感调查成果的汇交工作。 8.参加项目中期阶段成果汇报会议,进行项目成果审查。依托本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科普文章2篇。 9.继续整理和完善2017年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调查成果。综合分析矿山地质环境状况、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状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等监测成果,编写调查区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年度成果报告。 10.进行成果验收(组织成果报告验收会),完成年度成果报告的内审和修改工作。按项目要求,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完成年度成果报告的验收工作。 |
8 |
祁连山-唐古拉山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2018 年 1—3 月:收集与熟悉调查区已有矿山遥感监测成果、成矿地质背景、生态环境、自然地理、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数据、遥感影像等资料,分析重点调查与监测内容,建立遥感解译标志,编写投标书、设计书并提交审查。 2018 年 3—5 月:利用 2017 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数据和已有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遥感监测成果资料,开展全区开展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工作,对室内遥感解译工作中存在疑问的图斑信息开展野外实地检查,并将完成野外验证后的成果图件、矢量数据、文字报告等资料以中间成果形式提交采购人应用,提交时间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之前。2017 年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遥感调查统计表编制工作预计于 2018 年 5 月开展。 2018 年 5—10 月:利用 2017 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数据和已有矿山地质环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成果资料,开展矿山开发占地、矿山地质灾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山环境污染遥感解译工作,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山开发环境遥感解译工作,对室内遥感解译工作中存在疑问的图斑信息开展野外实地检查,并将完成野外验证后的成果图件、矢量数据、文字报告等资料以中间成果形式提交采购人应用,提交时间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之前。 2018 年 11—12 月:编制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矿产资源规划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等资料,接受质量检查,开展典型矿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效果评价研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及综合分析研究,完成成果报告编写。 |
9 |
东北北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分包工作设计书的编写,并提交项目主管部门评审。 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2016年遥感影像质量检查工作,填写相应检查记录表;开展区内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等工作。汇交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成果。 2018年5月31日前,开展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新增矿山恢复治理等遥感野外查证工作,并完成相应的野外工作,填写野外记录表。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矿山开发占地遥感调查、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遥感调查。提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成果矢量及相应图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成果矢量及相应图件。 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遥感调查。 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果矢量及相应图件。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调查。提交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成果矢量及相应图件。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调查、及国家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遥感监测。提交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调查成果、国家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遥感监测成果图件。 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调查数据遥感解译精度检查工作。完成入库成果规范化整理工作,开展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工作,汇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等调查成果数据。完成全部成果数据的提交。 2018年11月30日前,开展项目成果质量检查工作,年度成果综合研究、综合编图等 编写项目“年终自评报告”,总结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写成果报告。 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报告,完成成果评审验收。 |
10 |
河西走廊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1、中间成果提交时间要求 2018年4月25日前,汇交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等成果; 2018年10月5日前,汇交矿山开发占地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矿山复绿行动进展状况等调查成果; 2018年12月2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2、最终成果提交时间要求 2018年12月20日完成最终成果报告编写和验收工作。 |
11 |
南天山-昆仑山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2018年1-3月: 资料收集、设计编写和野外踏勘 2018年4月:2017年新增的矿山开采占损土地面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调查与成果汇交 2018年5-7月:矿山环境信息提取 2018年7-8月:野外调查及验证 2018年9月:室内修改、监测对比 2018年10月:图件编制、调查成果提交 2018年10-11月:成果分析整理 2018年11-12月:成果报告编制和资料汇交 |
12 |
北天山-阿尔泰山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时间:从2018年1-3月 第二阶段(新增恢复治理遥感调查)时间:2018年4月 第三阶段(矿山地质环境遥感解译)时间: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 第四阶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调查)时间:2018年7月 第五阶段(矿产资源规划遥感调查)时间:2018年8月 第六阶段(外业调查及修改)时间: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 第七阶段(综合分析与报告编写)时间: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 |
13 |
东北南部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遥感调查 |
承诺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