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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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洋所海洋地质保障工程配套装备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方案-矿物特征自动分析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齐崇阳 发布时间:2018-10-12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洋地质保障工程配套装备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方案-矿物特征自动分析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0733-186212844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永良、王磊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161/2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62号

联系方式:齐崇阳 0532-857239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永良、王磊 010-84865055-161/205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海洋地质保障工程配套装备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方案-矿物特征自动分析系统采购,共1个包,预算金额:人民币4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2.设备预算及采购需求如下

设备

名称

数量

预算

投标限价

简要规格/要求

交货期

到货地点

备注

矿物特征自动分析系统

1

495

495

1) GEMINI镜筒,无交叉光路设计;

2)透镜系统:无漏磁式电磁/静电式透镜系统,可在小于1mm工作距离下直接观察磁性材料且图像无变形;

3)样品室尺寸:直径不小于350mm,高度不小于260mm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到货。 如需延期交货,则按照招标人变更指令通知的时间交货。

用户指定地点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5.本项目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全部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为有资格和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代理进口产品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00至2018年10月19日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售价为每包的售价,售后不退。其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上午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上午9:30

六、开标地点:北京金龙潭大饭店三层第三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出售):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2.邮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lei@biddingcitic.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提交电汇底单扫描件并登记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7.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3.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