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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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高新区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地调局郑州综合利用所 作者:基建装备处 发布时间:2017-07-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高新区实验室改造项目 已由 中国地质调查局 以 中地调函[2016]26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招标人为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实验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长椿路与冬青街交叉口;

2.2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已落实;

2.3 招标范围: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化学实验室工艺设备、高氯酸冲洗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纯水系统)、废水处理池采购及安装、实验室净化系统、实验室通风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2.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交货期: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80天内发货并交付甲方使用。(工期须配合并满足二次装修工程要求,具体时间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以下条件之一:

生产(制造)商:实验室设备及实验室内部设计与制作;实验室基础配套设备的研发;机电设备及装饰材料销售;

销售(代理)商:实验室通风和三废处理设备(设施)、台柜、家具的设计、制造、销售。还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日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11室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开户许可证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图纸:8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外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613828024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 0371-60926170

传 真: 0371-67261777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