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印发推进构建新型局院(站)关系201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8〕256号)要求,为进一步统筹协调、指导和联系省级地调院,推进新型局院关系,2018年12月20日,地调局组织开展了省级地质调查院和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评优推荐工作。
经评定,共有9家单位获得优秀,名单如下:
地调院(4家):海南省地质调查院、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调查院。
地质环境监测总站(5家):江苏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湖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现将评优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月15 -19日。公示期内,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须采取书面形式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并注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地调局总工室监督处 010-58584589、010-58584601(传真)
地调局水环部水文地质处 010-58584557、58584556、010-58584551(传真)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