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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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省级地质调查院和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评优结果公示

来源:中国地调局总工室 发布时间:2018-01-12

为贯彻落实地调局党组的决策部署, 统筹协调、指导和联系省级地质调查院(局)(以下简称地调院)和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以下简称环境监测总站),推动构建新型中央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关系,2017年12月22日,地调局总工室、水环部组织开展省级地调院和环境监测总站的评优推荐工作。

经评定,10家单位获得优秀,名单如下:

地调院5家: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湖北省地质调查院、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环境监测总站5家:上海市环境地质站、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现将评优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12日-1月16日。公示期内,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须采取书面形式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并注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总工室监督处 010-58584589; 010-58584601(传真)

          水环部水文地质处  010-58584557、58584556;010-58584551(传真)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