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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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合〔2017〕224号

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工作,以我部国土资源优势学科领域为基础,总结提名在基础研究、土地调查与利用、重大地质找矿勘查、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普及和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优秀科技成果,现就组织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要求

根据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度我部将重点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3年以上(所列论文专著应是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在国土资源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学界公认的项目成果。

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应是已完成并实际应用3年以上(指成果完成和应用是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国土资源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的成果。提名项目相关成果必须已经获得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或者同等级别的其他科技奖励。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人选应是与中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向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推荐人选应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鼓励提名坚持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中青年科学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鼓励提名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突破的成果,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鼓励提名跨领域、跨部门、跨单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重大研究进展突出并取得良好应用成效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鼓励提名坚持国土资源科普创作,取得优秀科普作品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

按照限制完成人报奖频次的要求,每人每年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并且2016和2017年度已获国家科技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二、提名名额

根据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科技奖提名者为政府部门、有关组织机构和专家。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将不限制政府部门提名项目数量,但授奖项目将严格控制在300项以内,且强调连续3年提名项目未获奖的提名部门,将暂停提名资格一年。为提高提名项目水平,此次我部组织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参评项目过程中,仍实行限额提名。中国地质调查局可提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不超过5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各不超过3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1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超过2人。其他单位每个奖种可提名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作品类不占提名名额。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对照国家科技奖励标准,提名高质量、高水平项目。根据被提名项目成果的整体情况,我们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的项目。

三、提名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提名要求,参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严格按照提名书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好项目提名书编写工作。请于11月30日前将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的提名书一式15份,以及提名书电子版光盘一份报至我司,逾期视作不提名。项目提名材料格式及填写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科技与国际合作”栏目中查询。

四、联系方式

(一)管理咨询: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浩 赵财胜,010-66558427/09

(二)业务咨询和材料接收: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C225室,100812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 张丹凤,010-66558728/66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doc

2.201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及填写要求.doc

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及填写要求.doc

4.2018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及填写要求.doc

5.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及填写要求.doc

6.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书及填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