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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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卓越杰出地质人才和第二批优秀地质人才计划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地调办发〔2017〕35号

来源:中国地调局办公室 作者:地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16

各直属单位、各部室:

根据《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加强地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地调党发〔2016〕98号)有关要求,经局研究,拟开展第三批卓越、杰出地质人才和第二批优秀地质人才计划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范围

候选人提名推荐范围为局直属单位从事地质调查工作的正式在册职工。除局党组研究决定的特殊情形外,司局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局科技委常委可以直接提名推荐。候选人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人才遴选的基础上向局提名推荐。

二、提名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地质事业,道德高尚、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廉洁自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工程、项目、子项目。

(二)卓越地质人才:评选对象是在国际、国内地学界享有较高声誉,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有效解决了能源、资源、环境、灾害或基础地质重大关键问题,成果转化应用效益非常显著,在服务国家“六大需求”上成效非常突出,在团队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潜力的知名专家。

(三)杰出地质人才:评选对象是在国际地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国内地学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取得重大成果,解决了能源、资源、环境、灾害或基础地质重大问题,成果转化应用效益明显,在服务国家“六大需求”方面成效显著,在团队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方面成效突出的领军人才。

(四)优秀地质人才:评选对象是在国内地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地调系统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重要成果,解决了能源、资源、环境、灾害或基础地质重要问题,成果实现了转化应用,有效服务国家“六大需求”,在团队中担任重要角色,在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明显的核心骨干。

三、提名推荐基本要求

各单位提名推荐候选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资格条件,规范推荐程序,从严把关,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宁缺毋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提名推荐负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是本单位该层次的最优秀人才。人选提名推荐要与地质调查“十大计划、60多项工程、300多个项目”紧密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工程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中提名推荐。对于在服务国家“六大需求”方面和六大科技攻坚战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可以适当增加推荐候选人。

要以品德、能力和成果业绩为评价指标,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不唯奖项。要坚持“五问”的原则:一问人才取得的成果是否解决了资源环境问题或基础地质问题,二问成果是否实现了转化应用和有效服务,三问成果是否促进了科学理论创新和技术方法进步,四问是否促进了人才成长和团队建设,五问项目经费是否依法合理使用。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填报《中国地质调查局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一式2份),并附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对提名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提交《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提名推荐情况一览表》。推荐单位要在《提名书》中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审核。

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局人事教育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所报送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请按局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相关表格请从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张阳明 58584834

聂大海 58584838

胡海波 58584822,cgshhb@qq.com

附件:

1.中国地质调查局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候选人提名书

2.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3.卓越、杰出、优秀地质人才提名推荐情况一览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