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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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东盟泛珠三角地区地质环境调查暨北部湾城市群地质调查成果报告会的通知

来源:地调局武汉地调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02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定于20178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中国-东盟泛珠三角地区地质环境调查暨北部湾城市群地质调查成果报告会(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分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交流2017年度泛珠三角地区地质调查工作进展和经验,发布北部湾城市群(广西区)地质调查成果。

二、会议组织

办: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广东省地质调查院

        海南省地质调查院

三、时间地点

间:2017823-25日(823日报到)

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03会议厅

四、会议主要内容:

1. 泛珠三角地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工程进展汇报;

2. 北部湾城市群(广西区)地质调查成果报告;

3. 北部湾城市群(广西区)地质调查成果移交;

4. 共同推进广西海岸带(北海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合作协议的签订;

5. 中国地质调查局、广西区国土资源厅领导讲话。

五、参会人员

1. 中国地质调查局领导、相关部室负责人;

2. 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

3. 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地质(勘)局负责同志;

4. 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计划咨询专家组;

5. 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计划工程首席;

6. 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有关单位;

7. 泛珠三角地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工程所属二级项目、子项目、课题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六、其他事项

1.研讨会代表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

2.请参会代表于810日之前,将回执发送联系人,以便安排会务工作。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怀庆 13971534803   Email499671886@qq.com

  15997488357   Email382500864@qq.com

201781

附件1:会议日程安排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3:参会单位人员分配表


附件1

 

会议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地点

823

全天

报到注册

824

8:30-12:00

全体成员参加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开幕式

14:30-17:30

主持人介绍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03会议厅

 

泛珠三角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进展报告

支撑服务北部湾城市群(广西区)发展地质调查报告

北部湾经济区地质调查成果转交

广西区国土资源厅领导讲话

中国地调局领导讲话

会间休息/照相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质环境调查专题成果/

参观泛珠三角工程暨北部湾城市群地质调查展板

825

8:30-12:00

泛珠三角工程业务研讨

 

泛珠三角工程2016-2018成果总结要求

泛珠三角工程2019-2021年工作部署

各省(区)厅、局代表发言

826

全天

返程

 

 

 

           

附件2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单位

手机号

行程及航班号

备注

1

 

 

 

 

 

 

 

2

 

 

 

 

 

 

 

3

 

 

 

 

 

 

 

 

 

 

 

 

 

 

 

 

 

 

 

 

 

 

 

 

 

 

 

 

 

 

 

 

 

 

 

 

 

 

 


附件3

 

参会单位人员分配表

   

分配人员数

中国地质调查局领导、相关部室负责人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2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调中心

4(2名工程首席)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调中心

2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调中心

3(1名工程首席)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调中心

2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调中心

3(1名工程首席)

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局

2

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所

3(1名工程首席)

中国地质调查局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力学所

2

中国地质调查局环境监测院

2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中心

2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所

2

中国地质调查局岩溶所

2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

2

计划咨询专家

邀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2

广东省地质局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

海南省地质局

2

广东省地质调查院

3

广东省水文队

3

广东省第四地质大队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大队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地勘院

3

海南省地质调查院

3

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院

3

备注:承担子项目、课题的有关单位,可酌情增加1-2名负责人及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