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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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综合利用所有力支撑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制度建设

来源:地调局郑州综合利用所 作者:武秋杰 发布时间:2019-07-03

为支撑自然资源部矿保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制度建设工作,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调查工程下属的“22种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调查”“46种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项目中部署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项目组联合自然资源部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等单位全面总结7个省、11个矿种的试点调查评估工作,研究起草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办法(建议)》(以下简称《办法》)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技术指南(建议)》。 

项目成果已被矿保司采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已向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函征求意见。

《办法》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分为全面调查评价、抽样调查评价和专项调查评价。全面调查评价每5年进行一次,抽样调查评价每年开展一次。调查评价工作以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中心,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