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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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修订通过审议即将正式发布

来源:地调局实物资料中心 作者:高鹏鑫 发布时间:2016-09-18

近日,由地调局实物资料中心支撑国土资源部修订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将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原《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于2008年发布,实施8年以来,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管理职责不够清晰、汇交流程不顺、监管力度不强、汇交人向社会提供服务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管理需要。按照国务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需要对其进行修订,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修订后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分为“总则、汇交、保管、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章节。为解决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实物地质资料 “数量多、体积大、重量大、保管和运输成本高”等特点,新办法以“分类筛选、分级管理、分散保管、强化服务和慎重处置”为总体修订思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优化了汇交程序、丰富了汇交监管手段,细化了馆藏建设和资料保管等相关技术要求,提出了“公益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到馆服务与信息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以及促进服务利用的具体措施。

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8年,今后,实物资料中心将继续协助部局对办法进行宣贯,进一步完善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体系,提高全国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监管与服务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