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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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绿色勘查开发“路线图”

——《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年)》解读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邢云鹏 郭锋 发布时间:2017-10-23

山西是能源大省,煤层气资源非常丰富,是国土资源部确定的首个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份。未来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如何推进?省政府前不久发布了《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山西今后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绘制了“路线图”。那么。该规划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是什么,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人士。

《规划》编制背景:打通制约“堵点”,发展煤层气产业

山西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全省埋深2000米以浅的含气面积为3.59万平方米,预测资源量约为8.31万亿立方米,占全国总量的27.7%。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5784.01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88%。煤层气开采相对集中在晋城沁河流域。

历史上,煤层气(油气)资源勘查开发一直存在资质许可、其他资本进入煤层气领域有制度障碍等问题,且煤层气矿业权多是行政授予方式出让。国家虽然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相关意见,但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勘查开发进程有待加快。

据介绍,当前山西煤层气发展面临发展新机遇。一是能源形势深刻变化要求大力发展煤层气利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山西要再造能源产业新优势,必须在“降煤增气”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煤层气工业,为有限资源的充分利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是煤层气资源赋存条件要求建立有效协调机制。煤层气与煤炭共伴生于同一空间,不少矿区在不同层位存在着煤层气与煤系天然气(又称致密砂岩气)、页岩气等矿产,开发中需要统筹兼顾、有序协调,促进各类资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

三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转变能源开发利用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须充分利用煤层气资源,突破煤层气勘探抽采技术,探索实现煤层气多通道、多途径利用,大幅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同时要推进绿色勘查开采,减少煤层气勘探抽采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是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山西煤层气资源开发经历了国外大型资源企业先进驻、后退出的历程,目前矿业权人与境外中小企业合作勘查开发的对外开放格局,难以适应产业大发展的需要。同时,国内外企业对参与山西煤层气产业转型发展充满期待。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共同推动煤层气产业在大开放中实现大发展。

五是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快煤层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2016年4月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第65号令,委托山西实施煤层气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改革以来,山西在全国首次开展了煤层气区块探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已经办理了8宗探矿权延续登记、1宗试采登记。

规划是行动的先导。为加快发展煤层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保障“气化山西”战略实施,山西省启动编制《规划》,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分析全省煤层气勘查开发的基础条件、发展现状、规划目标和布局安排。2017年6月4日,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复了《规划》。随后山西省政府正式发布该《规划》。

《规划》确立了煤层气勘查开发目标、空间布局和时序,提出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据介绍,《规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达到1万亿立方米累计探明地质储量(新增探明5000~8000亿立方米地质储量)、200亿立方米产量、400亿立方米产能、1千亿元产值,建强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地面抽采利用产业化基地;到2025年,增加探明地质储量5000亿立方米,产量达到250亿~350亿立方米/年,产能达到450亿~500亿立方米/年。煤层气产业布局和结构更加优化,综合开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规划》明确,规划期内部署和实施两项重大工程,支撑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创新成果。一是建设煤层气(油气)综合勘查开发示范基地。由省政府协调有关央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建设吕梁山区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三气共探共采示范基地”,以及太行山—太岳山区复杂地层煤层气高效勘探抽采示范基地。集中研究区内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的赋存规律、综合评价指标,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勘探抽采技术,加快区域煤层气(油气)基础设施配套、资源利用转化,打造绿色勘查、绿色开采新模式,推动资源高效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企地联手做大产业与拉动区域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促进山西省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提高本省和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保障能力。二是继续实施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加强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关键技术的研究,突破并推广复杂地质条件下煤矿瓦斯高效抽采技术等。重点建设晋城、阳泉等 两个 10 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矿区,山西焦煤、潞安等 两个 5亿立方米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矿区。《规划》还明确,分类确定煤层气规划矿区。按照《规划》,到2020年,山西将落实7个国家规划矿区,建设7个省级重点矿区,划定一般规划矿区。

《规划》要求,要统筹安排煤层气矿业权设置区划和勘查开发时序。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开采主体。《规划》分类提出了开发时序。对现有采矿权加快煤层气产能建设;到 2020 年,采矿权达到 30 个(含现有采矿权 8 个),新增产能 175~270 亿立方米/年,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4290~7200 亿立方米。

针对对煤炭、煤层气矿权重叠区,《规划》鼓励常规油气矿业权、煤炭矿业权人,采取独立申请、合作勘查等多种方式,加快本矿区(非重叠区)内煤层气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具备条件的提交探明地质储量、办理采矿权。将煤层气、煤炭矿业权人分置的重叠区,以及属于同一矿业权人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煤矿列为协调重点。煤炭煤层气矿业权人分置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山西省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区争议解决办法(试行)》,积极协商、妥善处理等。

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规划》还提出,山西煤层气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治理相结合,严格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的环境准入,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工程,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在矿区环境保护方面,《规划》明确:一是严格环境保护准入管理。煤层气勘查开发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土地复垦、复绿制度、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恢复制度,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严格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等。二要加强勘查开发过程的环境保护。三要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的环境监管。《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前,必须系统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以便对比分析。各区块应选择一定数量煤层气井,监测其在钻井、压裂、排采等作业过程对井场及周边生态环境、声学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等。对未按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恢复方案进行开发活动,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在推进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面,《规划》要求,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加强煤层气勘查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治理,确保不欠新账。鼓励建设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探索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矿区环境治理恢复,全面实施矿区土地复垦等。

随着《规划》出台以及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的实施,相信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发展必将驶入发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