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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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果盘点(生态篇)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李玉恒 乔思伟 王少勇 发布时间:2017-08-08

上图为内蒙古大草原一角。近年来,内蒙古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资料图片

编者按:201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70年来,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在118万多平方公里的内蒙古高原上,国土资源工作为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为祖国北疆繁荣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70周年大庆之际,本报将从生态建设、矿业经济、土地保障等领域,集中展示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辉煌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

作为资源富集的生态大区,内蒙古在全国生态建设大局和资源保障供给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几十年来,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资源要素投入、矿业拉动功不可没。然而开发和保护常常是一对矛盾,快速发展在生态方面也留下了一些遗憾和欠账。这些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提出要严守生态底线、推进绿色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这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要指示的落实,也是对传统发展路径的深刻反思和调整。

“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将节约集约理念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赢。”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利平表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上下同心,国土资源工作坚持生态优先,坚守耕地红线,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推进绿色矿业体系,着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当前,内蒙古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

在耕地保护方面,严守耕地红线,夯实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基础。内蒙古自治区耕地面积1.37亿亩,人均5.48亩,是全国人均耕地数的3.7倍,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守住耕地红线,就守住了自治区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的基础。当前,在自治区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内蒙古圆满完成了全区933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全部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基本农田保护实现了数量增加、质量提高、生态优化。

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加大恢复力度,助力生态建设。2016年,自治区共投入15亿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34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开发、治理、恢复的良性互动和循环发展格局。目前,治理累计完成投资38.8亿元,比“十一五”增加21.23亿元;治理恢复土地629平方公里,是“十一五”的5.2倍;一批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得到有效治理,矿山占用土地面积和恢复治理面积趋于平衡。目前,全区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矿山企业保护和治理矿业环境的社会责任,已有35家矿山被认定为绿色矿山,矿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内蒙古是矿业大省(区),当前在推进绿色勘查方面,自治区国土资源战线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路径,调整优化矿产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和工作重点,改进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勘查技术方法,倡导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航空遥感等新技术手段,着力加大水源地、地热、新能源等民生项目勘查投入,促进地质勘查转型发展、结构优化。

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严格调控资源开发强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从矿权管理上推进供给侧结构调整,支持优势产业和有需求的产能加快发展,为防止产能过剩,清理注销了一批技术落后的煤炭采矿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矿业开发与生态建设统筹规划,与治理规划同步落实,全区生产矿山治理保证金缴存率达到98%,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补偿”的原则,相继建立和执行地质环境治理补偿机制、地质环境治理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逐步形成绿色矿业体系。

日前,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中央巡视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面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内蒙古还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正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统筹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走出一条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共赢的路子,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