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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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走出去80%~90%是失败的”之说没有根据——

完善海外矿业投资支撑体系才是硬道理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牛丽贤 发布时间:2017-03-14

编者按: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走出去”的问题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在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中,不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企业,未来必定被淘汰。现在,国家构建的宏伟蓝图已经为我们铺好了路子,接下来要看企业自身的能力。

看到代表、委员为企业界代言,国内业界人士很是感动。与此同时,他们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北京金罗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牛丽贤博士就专门给本报来稿,就“走出去”谈了她的观点。我们在此刊出她的文章,以飨读者。

中国经济经过近30多年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全球矿业的繁荣,同时也使中国成为全球矿产资源产销中心,全球矿业看中国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然而,受限于本国资源禀赋条件,铁矿石、铜、铝土矿、镍、钴、铂族、钾盐等重要大宗矿产的对外依存度一直处于高位,积极“走出去”开展海外矿产勘查开发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资源需求成为必然选择。

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03年至2013年,中国采矿业境外投资规模总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2003年,我国采矿业的对外投资额仅为13.8亿美元,到2013年最高时达248.1亿美元,增长近18倍。2013年以后采矿业的对外投资额迅速下降,到2016年仅为86.7亿美元。

近3年,中国整体对外投资额仍然在增长,但中国采矿业的对外投资额却显著下降,这虽然与矿业形势不景气有密切关系,但也不排除中国矿业境外投资“失败论”的影响。有舆论称,中国海外矿业投资80%~90%是失败的。如此高的失败率,自然会让后来者对海外矿业投资望而生畏。

在刚刚结束的由加拿大中国商会和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的2017年中国矿业投资论坛上,关于中国海外矿业投资的成败也成为一个被热议的话题。中国海外矿业投资真的有如此高的失败率吗?判断中国海外矿业项目投资成败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80%~90%失败率的问题,与会专家认为缺乏科学依据,现已发布的报告或文章中,关于中国海外投资失败率的说法不一,有的认为是2/3,有的认为80%,有的认为90%。数据来源不清,统计标准不明,不足为信。

与会专家认为,“亏损不等于失败,亏损仅仅是一个财务概念”,而且当期亏损不等于以后就不盈利。从经济意义上论一个项目投资的成败,最简单的标准是项目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大于投资额,即产出大于投入。矿业是一个长周期的投资,只要投资人尚持有该项目权益,就不能对项目投资的成败下结论。因此,现在论中国矿业投资的成败为时尚早。

笔者以为,中国矿业20年的“走出去”经历总体上看“得”大于“失”。

中国矿业走出去的“失”,主要体现在经济性方面,目前看来,不少项目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效益欠佳。对于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的中国矿业企业,缺乏对国际矿业投资的认知,“交一些学费”在所难免。然而,这些学费交得物有所值,为今后中国境外矿业投资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中国矿业走出去的“得”,一方面体现在经验积累,另一方面体现在人才的培养。

从经验积累方面看,最主要的经验是逐步掌握了海外矿业投资的基本规则和规律。一位较早走出来进行海外矿业投资的资深人士把海外矿业投资形象地比喻为“养孩子”和“养猪”两种做法。矿业项目本身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100个勘探项目,最终能够成功转化为开发项目的概率不到10%。如果这样看,是否意味着有90%以上的矿业项目最终会以失败告终?如果抱着“养孩子”的态度,一定要把一个项目从勘查带入开发,最终通过出售矿产品收回投资,失败必然是大概率事件。借助海外矿业资本市场进行矿业项目投资,一定是阶段性的,就如同“养猪”一样,只要把握好海外项目投资的规律,无论一个项目终点在哪里,都有可能在项目勘查开发的过程中实现成功进退,从而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从人才培养方面,笔者在PDAC年会期间,看到众多操着一口流利英语,同时又懂技术、懂金融、懂矿业上市公司管理的中国矿业人士活跃在国际矿业大舞台上。这些经历了海外矿业投资酸甜苦辣,逐渐成长起来的海外矿业投资人才,是我们过去十几年海外矿业投资所获得的一笔极其珍贵的无形资产。

当前,全球矿业在经历了数年的寒冬期之后,已经呈现复苏迹象,正是进行海外矿业投资的重要“窗口期”,应该抓住机遇,坚定走出去的信心,充分运用“走出去”的经验和人才储备,实现新一轮矿业上行周期中海外矿业投资的成功。

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抱团出海以联合体形式,并购境外大型优质项目。所谓的“大型优质项目”是指资源品质佳、产能大、成本低、抗风险能力强的项目。此类项目不仅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良好的经济回报,而且可以对国际矿产品市场的走势产生一定影响,使投资者掌握市场主动权。此类项目应该作为中国企业境外矿业投资的首选。然后,需要中国企业形成“联合体”(以“矿业并购基金”的形式,或者以“财团”形式),同心协力发起并购,以增强竞争力,加重成功的砝码。

二是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开展全球矿产风险勘查。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是全球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的中心,拥有成熟的矿业投融资交易规则与监管体系,近2000家初级勘查公司活跃其中。在我国矿业“走出去”的队伍中,既有资金实力相对雄厚的大型矿业公司,也有技术优势明显但缺乏资金的地勘单位。对于地勘单位而言,发挥技术优势,对接全球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是地勘单位“走出去”的最佳选择。

三是借鉴日本模式,为企业境外矿产投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日本资源贫乏,80%以上依赖进口,获取海外矿产资源是日本《资源综合确保战略》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为实现能源资源安全稳定的供给,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日本经济产业省根据《能源基本规划》制定了《资源保障指南》,将海外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分为7个阶段,制定了一套由14个部门联动运作的海外矿产资源无缝支援体制。除了积极的“资源外交”与信息技术支持外,日本政府对于海外资源开发在税收与金融上采取了许多优惠措施,比如建立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政策,建立海外探矿备用金制度,为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对中小企业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实行无息贷款制度,实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海外投资调查费用的补贴制度。应在认真研究“日本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的海外资源勘查开发支撑体系。

四是缩短“走出去”的前置审批备案时间,加强事中监管。虽然与过去相比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审批和备案流程已有了很大改进,但按照目前的相关法规政策,企业要完成海外矿业投资并购的全部审批备案流程至少要一个月时间。审批备案所花费的时间,对于瞬息万变的市场来说有些漫长,容易造成延误,甚至错失良机。建议通过有关审批备案部门尽量采取网上备案、联合办公或其他技术手段,缩短前置审批备案的时间,为企业创造更加友好的境外投资政策环境。在简化前置审批备案流程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境外矿产投资经营过程的监督与指导。

五是“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养跨国矿业经营人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进行海外矿产勘查开发与投融资活动,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具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和人才是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在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与人才培养方面,需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开放国内矿产勘查与开发市场,让熟悉国际矿业经营与资本运作的外资企业和外国矿产技术团队走进中国,实现“在家门口”学习。另一方面,通过选派人员去国际化矿产勘查技术与金融服务公司工作与学习,实际参与海外矿产勘查开发与投融资并购项目,达到人才培养的目的。

六是加深对境外矿业资本市场研究,支持企业开展投资并购。国际矿业资本市场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实现其资源战略的重要手段。全球25家最大的矿业上市公司中,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占18家;国际矿业资本市场上位居前10位的公司占全球矿业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5%,控制了西方国家70%的铁矿石、80%的锡矿、75%的铜矿、58%的金和57%的锌产量。相形之下,中国在利用国际矿业资本市场实现资源战略方面的步伐滞后。因此,需要在加强对境外主要矿业资本市场规则体系、投融资方式的研究,持续跟踪境外资本市场动态的基础上,从中筛选优质的项目和投资对象,按照市场规则与国际惯例,积极主动开展国际矿业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