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谱写深化改革新篇章

——2013年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探索回眸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吴强华 发布时间:2014-01-10
    2014年被誉为新改革元年,国土资源领域为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此前的2013年,国土资源部门提前谋划,精心做好前期调研、改革试点和成果总结,尽职尽责保护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好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好群众权益,谱写了国土资源领域深化改革新篇章。

  探索数量、质量、生态并举的管控机制,尽职尽责保护好国土资源

  尽职尽责保护好国土资源,是中央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神圣使命。2013年,国土资源系统根据中央要求和发展需求,努力探索数量、质量、生态并举的管控机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耕地保护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占重要地位。中央领导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端牢饭碗,必须具有相当数量、质量、生态的耕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耕地数量虽有所增加,但只是账面数据的变化,实有耕地面积仍在逐年减少,且质量亟待提高,全国耕地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约11.15亿亩,占比为54.9%;有相当数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开矿塌陷、地下水超采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已影响正常耕种。为实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管护,2013年,在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已有经验的基础上,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积极探索“农民参与、整县推进”的新模式,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向新高潮。

  同时,国土资源部门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用经济杠杆引导数量、质量、生态并举。试点模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对农民自发开展的小规模基本农田整治给予补助。二是对基本农田管护和质量建设给予补助,包括对基本农田管护进行补助、对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给予补助、对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进行补助。三是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与义务的农民或农村集体组织进行直接补偿。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

  广西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龙州“小块并大块”的耕地保护补偿模式,采取“先建后补、以补促建”方式,对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给予补贴。

  积极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地灾防治,建设绿色矿山,是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国土资源管理探索数量、质量、生态并举的重要举措。在地质找矿方面,2013年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推进,地质找矿成效显著,“358”第一阶段目标预期圆满完成。在广东沿海珠江口盆地东部海域,我国海洋地质科技人员首次钻获高纯度天然气水合物。在地灾防治方面,2013年9月13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10月20日召开的2013年中国绿色矿山和谐矿区经验交流会透露,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国家级绿色矿山总体规模已经达到459家。

  构建市场决定的土地矿产资源配置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好国土资源

  党的十八大要求,“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为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好国土资源,2013年,国土资源部门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主线,初步形成了横向覆盖土地规划、供应、使用、评价、监管等各领域,纵向覆盖国家、省、市、县等各行政层级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

  在供地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供地,同时不断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从土地供应、利用、存量土地挖潜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提高了相关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4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通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逐步让市场在土地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改革的重要方向。杭州、哈尔滨等地出台了土地年收益征收管理办法,探索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征收土地年租金,杭州市近十年平均每年收取2000多万元左右,2012年土地年收益的征收达历史最高——4134万元。深圳市推进国有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的有偿使用,明确划定国有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的有偿使用范围和供应方式,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政策。通过协议和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发挥了价格机制的内在约束作用,体现了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真实市场价值,丰富了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为法律的完善和修改提供政策储备。

  矿产资源利用的市场决定机制也在逐步建立。1月1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调查实地核查工作,保证“三率”调查数据真实可靠。4月,国土资源部宣布,重要矿产“三率”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使其成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的“红线”,加大对淘汰技术和落后产能的约束作用。7月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提出要科学规范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系数挂钩,用市场之手引导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平衡原则,尽心尽力维护好群众权益

  保权益,是2013年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重头戏。4月22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保障群众合法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持续加大信访接待及案件转办交办、实地核查、督察整改等工作力度,是国土资源部门扎实推进保权益的重要切入点。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对信访问题突出的省份及其重点案件、问题,定期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整改不力的省份,暂停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消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追加资格。

  5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处理好“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的关系,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地区,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存在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地区,要进行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地区,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7月以来,在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土资源部党组确定了两项“自选动作”,其中一项就是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对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在全国排查了35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督促省级政府警示约谈,各地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188亿元,立案查处案件3775件。

  在严格遏制强征行为的同时,国土资源部门不断探索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共享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广东在“三旧”改造中注重多目标互惠共利,合理分配土地收益;汕头市潮南区在扣除征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后,将土地出让纯收益的20%返还给村集体,10%留存镇政府;北京市采取政府主导模式,在海淀区唐家岭地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城市绿地公园、回迁安置房和公共租赁房,增加了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创新集体土地利用方式。

  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也在逐步完善。7月30日,和谐矿区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提出,到“十二五”末,我国将树立100个和谐矿区的先进典型,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重点矿区矿山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矿区矛盾化解机制,矿产开发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矿区经济社会关系融洽,生态环境良好,矿区文化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