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

发布时间:2006-02-15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是指导新时期我国地质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项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一决定的发布是我国地质工作历史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地调局作为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决定》发布前后,积极地组织了全局上下认真学习《决定》精神,明确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工作要求。

  国务院第 118 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地质工作,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后,我局于去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同时,局领导利用对直属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机会,分头向京外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传达了会议精神。

  1 月 17 日 至 18 日上午及 25 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了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研讨会,局党组成员、在京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局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结合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国务院第 118 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就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送审稿)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进行学习研讨和交流。大家从全局工作的高度,从不同侧面谈体会、谈认识、提建议。局长孟宪来同志对理论学习研讨会进行了全面总结,深刻阐述了《决定》颁发的重大意义及我们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了落实《决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对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正式印发后,我局一方面迅速通知各直属单位抓紧安排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同时,将《决定》全文翻印,发至局机关全体职工、局咨询委员、地科院机关全体职工、其他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另一方面迅速组织局机关全体职工,以部(室)为单位深入学习研讨,并于 2 月 10 日 召开了局机关贯彻落实《决定》座谈会。局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策,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26 个局属单位在春节前后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工作会、研讨会、座谈会以及全体职工大会等,认真学习传达《决定》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深入进行研讨。宜昌所领导班子利用春节假期反复学习《决定》,深刻领悟《决定》精神,积极思考和筹划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节后上班第一天,即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科技骨干大会,传达学习《决定》精神。沈阳所 1 月 26 日 连续召开所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和所务会,及时传达学习并进行认真讨论。西安所 2 月 7-9 日组织业务人员和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中培训学习, 2 月 10 日 又组织中层干部结合《地质项目管理办法》、《局直属单位结构调整意见》进行深入讨论, 2 月 13 日 又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深入研讨,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地科院在春节前就随局机关开始学习贯彻, 2 月 6 日 召开院党委和院务会,对学习贯彻作出安排, 2 月 10 日 院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初步意见。广海局、成都综合所等单位在节后立即组织召开局(所)务会、中心组扩大会等,及时传达学习《决定》精神并开展深入讨论。

  局属各单位在学习研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提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能力,提高业务水平,深入开展战略性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和运行机制的转变,牢固树立三个服务思想等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从五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

  一是把深入学习《决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主要任务。吃透《决定》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掀起学习贯彻《决定》的新高潮。同时要与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即将召开的全国地质工作会议、国土资源科技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

  二是制定实施一套学习宣传方案,概括为“六个一”。发一个部署学习贯彻《决定》的通知;组织一场报告会,请文件起草人为局机关和在京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作深入宣讲;筹备好一系列会议,主要包括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和 2006 年局工作会议;举办一次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提一个合理化建议”活动;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培训班。

  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积极参与《决定》配套文件起草工作。按照部党组要求,由我局牵头的文件起草和相关工作,在局内都明确负责领导和牵头部室;有我局参加的文件起草和相关工作,在局内都明确参加部室和参加人员,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按照《决定》精神,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六项落实文件。一是统一部署和规范立项的意见,二是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三是地质调查项目监管办法,四是财务管理办法,五是加强地调科研结合的意见,六是局属单位结构调整的意见。

  五是要努力做好六项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一五”规划,重点加强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勘查,进一步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努力推进地调和科研结合,加快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步伐,切实做好公益性服务工作。

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