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辽宁抓紧制定符合省情地勘政策体系

发布时间:2006-06-22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下发后,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副省长鲁昕专门召开会议,对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3月底前完成《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实施意见》及8个配套文件的初步框架,并将有关任务逐一分解到有关厅局。

  鲁昕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加紧起草《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审定后,于3月底前向省长张文岳汇报,并召开全省地质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进行全面部署。

  制定《实施意见》的同时,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形成地质勘查投入保障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形成机制创新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各专业地质局形成加强管理体制建设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国土资源厅形成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配套文件;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各专业地质局形成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业权市场交易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教育厅形成关于加强地质人才培养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各专业地质局形成地质勘查计划和规划方面的配套文件;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各专业地质局形成加强地质工作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文件。

  鲁昕强调,要通过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和与之相配套的8个规范性文件,形成符合辽宁省情,全方位、立体式,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地质勘查政策体系。

  为将省政府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辽宁省有关厅局已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决定》精神,开展调研,着手制定相关文件。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落实国务院《决定》领导小组,并抽调全厅精干力量,分解任务,分兵把口,为起草《实施意见》和各项配套文件积极开展调研和摸底工作。(记者 马本理 通讯员 孙相林)

自《地勘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