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认清形势 把握机遇 大力推进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

来源:地质调查报 作者:潘圣明 发布时间:2015-07-27
  6月25日,全国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服务土地管理现场会在浙江召开,这是我国农业地质工作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瞄准国家对土地保护的重大需求。聚焦土地质量重大问题,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大力推进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是当前我国农业地质面临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要清醒认识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

  从现在开始到2025年期间,可能是我国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就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来说,这样的历史机遇期,过去不曾出现。

  (一)从我国土地质量生态的现状看。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调局今年6月发布的《中国耕地地球化学调查报告》,全国经调查的13.86亿亩耕地中(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8%),发现重金属中-重度污染或超标的点位比例占2.5%,轻微-轻度污染或超标的点位比例占5.7%。污染或超标耕地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浙江省除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外,还有一些地区的有机物污染及土壤酸化问题也较为严重。相当比例的耕地处在“亚健康”状态。土地是农产品生长的载体和母体,只有土地干净,才能生长出优质的农产品。因此,要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必须查明土地的质量生态状况,明明白白地告诉种地农民,其耕种的土地是否干净,是否可以生产出绿色农产品。因此,系统查明全国土地的质量生态状况就成了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中,有两项工作与我们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密切相关,这就是18亿亩耕地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保护耕地,中央领导明确要求,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没有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保护耕地红线必须数质并重。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中央领导明确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最大气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们从数量和质量的并重上保护好18亿亩耕地,要求我们从农产品产地开始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从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看,在未来的一个阶段,我国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必将大有可为。

  (三)从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的开展基础看。我国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实践,特别是进入21世纪来的10多年的持续发展,已经拥有了一支较好的队伍基础、扎实的工作基础、必要的管理基础和先进的测试技术装备基础。具备了承接中央和地方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价大项目、扎实推进调查评价工作、更好地服务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管护,以及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管控任务的能力基础。

  我们要审时度势,清醒地看到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已经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树立起高度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国新一轮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的快速发展。

  要抢抓机遇促进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的快速发展

  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已经来临,如何把握机遇,用好机遇,是否可以按照“一二三五”的思路和目标来加以推进。

  一是紧紧围绕一个主题。这个主题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保护农业地质生态环境,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在我国30多年来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由于农业地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不健全,人们更多地强调农业的发展,而忽略了必要的农业地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地质生态环境在某些区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引发了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农业地质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就是要查明农业地质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有效保护的对策措施,实现农业地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进而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突出两个工作重点。第一个工作重点是为永久基本农田数质并重保护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有计划地部署开展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对基本农田质量做出全面评价,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科学划定、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提供依据。第二个工作重点是为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服务。通过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价,深入查明清洁土地、绿色土地、污染土地的现状,为农业区划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进而指导和引领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根据不同的土地质量状况及适宜性,进行农业种植结构和利用功能的调整,确保清洁绿色的土地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三是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支撑服务,必须建立三大体系。第一是建立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的评价体系。根据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和地方不同的事权以及政府、社会和市场对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成果不同的要求,建立不同调查比例尺、不同技术要求、不同成果表达方式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调查评价体系。第二是建立土地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包括土地质量评价的国家标准,土地质量评价的地方标准,土地质量评价的综合标准、土地质量评价的专项标准等。土地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应纳入国家和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之中。第三是建立土地质量的动态监测体系。土地质量是动态变化的,随着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农药化肥的使用等等,今年是绿色清洁的土地,明年不一定是绿色清洁的土地。因此,要尽快建立全国及区域的土地质量动态监测体系。

  五是探索创新五项制度。第一是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档制度。在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档案建立起来,为土地数量及质量生态并重管护提供基础。第二是绿色土地质量认证制度。依据绿色土地的评价标准,对符合绿色土地条件的,依法通过绿色土地的质量认证,发给绿色土地证书。第三是绿色土地保护制度。要制定绿色土地保护规定,对依法认定为绿色土地的,要落实绿色土地的保护责任,并进行严格的监管。第四是绿色土地的标识制度。在依法认定的绿色土地上产出的农产品,应有绿色土地的标识,实现产地质量的可追溯。第五是土地质量公告制度。根据土地质量动态监测结果,经政府同意,由指定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告土地质量动态监测结果。

  要统筹谋划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坚持需求导向。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要始终坚持需求导向,以满足政府、社会和市场的需求为己任。做到调查项目依据需求来设立,调查内容依据需求来安排,调查成果依据需求来满足。把是否满足需求作为衡量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成果优劣的重要标准。要创新成果的表达方式,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利用。要改进成果的评奖办法,对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研究成果,是否评奖、评什么奖,不仅要看它的学术价值,更要看它的使用价值,即成果应用转化的水平和成果满足需求的程度。要通过从土地质量地质调查项目的设立到成果评奖等一系列管理方式的改革,实现地质工作由供给驱动向需求驱动的根本转变。

  (二)推进由点到面。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为土地资源管理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服务,具有很强的探索性。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不仅经济发展差异大,而且土地的立地背景和土地类别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要坚持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然后在面上逐步推广。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三)促进学科融合。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是一门边缘学科。它以地质学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但又涉及土地管理学、农学、环境学、生态学等相关学科。离开地质学这个基础,就不叫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要坚持立足地质学这一基础。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研究工作,也要坚持以地学专家为主,同时吸收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力求出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方法和创新的成果。

  (四)着力制度创新。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的生命力在于成果的转化应用,在于成果转化应用中体现出来的经济社会价值。而成果的转化应用有赖于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制度创新,贯穿于从项目立项、实施、成果表达、成果提交到成果利用的全过程,而绝不是成果提交以后。要把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及成果转化应用的探索实践中证明是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上升为政府的政策,上升为法规。

  (五)强化政府推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带有很强的基础性、公益性。在当前,我国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不论是调查研究工作的开展,还是成果的转化应用,主要依靠政府的推动。因此,要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了解、理解、支持。在有关工作部署中,将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的内容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进入到行政程序。以更好地推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