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加强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指导意见

(试行)

来源:中国地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06
  为贯彻落实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力支撑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精心服务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的基本定位,推动实现“服务一流、成果一流、科技一流、人才一流、装备一流、管理一流”的建局目标,构建以解决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和基础地质问题,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和服务,促进科技进步、人才成长和团队建设为导向的地质调查成果评价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重要性

  (一)加强地质调查成果评价是地质调查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地质调查成果评价是地质调查管理体系的“牛鼻子”,对地质调查规划部署、立项论证、组织实施、质量监控、评审验收、应用服务、成果评奖、人才遴选、绩效考核等具有根本性、导向性作用。

  (二)地质调查成果评价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能源资源消费结构调整,以及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等,对地质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地质调查工作切实发挥基础性、先行性作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撑服务能力,急需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成果评价机制。

  二、坚持地质调查成果评价四项基本准则

  (三)必须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和基础地质问题。地质调查计划、工程和项目的规划部署与组织实施必须有效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和基础地质问题。要支撑或促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圈定陆域、海域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新的有利区、目标区和靶区。要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和典型资源环境问题区,查明资源环境禀赋,查清环境地质问题和地质灾害现状、成因和演化规律,提出对策措施。要在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基础地质背景研究方面,取得新的认识和判断。

  (四)必须实现转化应用和有效服务。地质调查计划、工程和项目的规划部署与组织实施,必须紧紧围绕国家对地质调查工作的五大需求,着力做好成果转化应用与服务。要支撑国家重大决策,满足国家能源资源消费结构调整需求和油气勘查开发体制改革需求,提出竞争性出让区块;为国家制定资源环境政策、编制实施国土规划等,提出决策依据;为国家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海岸带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海洋权益维护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要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为国土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质量管控、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等提供技术支撑。要大力推进成果资料共享与社会化服务,加快非涉密成果资料的权威发布,及时共享各类地质调查成果;推动构建完善的信息发布平台、产品加工平台和新闻传播平台,向各类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成果信息。

  (五)必须促进科学理论创新和技术方法进步。地质调查计划、工程和项目的规划部署与组织实施,必须把促进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要促进基础地质理论的完善和创新。要推进学科融合和地球系统科学研究,提出对成矿规律、找矿规律、地球关键带资源环境问题等的新认识和新观点。要实现地质调查技术、信息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的创新与综合集成。要促进地质调查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推广和应用。要提高科研基地和野外长期观测研究平台的建设水平。

  (六)必须促进人才成长和团队建设。地质调查成果的形成,必须与人才成长和团队建设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架构人才成长梯队,推动队伍能力不断提升。要培养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成果成效显著的优秀团队。要培养出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水平达到优秀、杰出和卓越程度的人才。

  三、强化地质调查成果产品化设计

  (七)明晰地质调查成果产品内涵。地质调查成果产品是指通过调查、监测、实验、测试、分析、计算、综合研究等智力劳动,形成的具有独立性、完整性和可使用性的知识产品。成果产品分为两类,一是项目直接形成的成果产品,包括区域地质认识、能源资源靶区、地质理论、技术方法与设备、基础数据、科研基地等;二是经过整合、集成及综合研究形成的成果产品,包括专项报告、综合性图件、决策建议、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科普宣传品等。地质调查成果产品必须可供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及专业技术人员等直接使用。

  (八)树立成果产品化和应用服务贯穿地质调查工作全过程理念。地质调查计划、工程、项目都要将成果产品化的理念贯穿在项目立项、实施、成果形成及持续服务的全过程之中。立项阶段要充分开展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用户需求的成果产品内容和形式,设计好预期成果。实施阶段要切实抓好野外验收、阶段性成果等过程管理,特别要严格监督检查成果产品的生产进度和质量。验收阶段要紧密围绕用户需求,按照预期成果严格评审验收,并及时提供用户使用或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成果转化。后续服务阶段要针对用户需求,挖掘成果资料服务潜力,加强成果资料的二次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四、创新地质调查成果评价方式

  (九)实行地质调查成果全过程评价。地质调查成果评价必须贯穿项目立项、实施、成果形成以及持续服务的整个过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期成果评审意见、进展情况检查意见、原始及基础资料验收意见、阶段性成果信息发布情况和宣传服务效益等,都按一定权重计入终审阶段成果总体评价中。终审阶段成果评审意见、成果持续转化应用与服务效益等,是地质调查成果评奖的主要依据。

  (十)试行用户直接参与成果评价。扩大成果评价人员范围,探索政府部门管理人员、企业代表以及社会公众代表等用户直接参与专家组会审。成果为哪类用户服务就邀请哪类用户参与评价。视情况可邀请境外专家参与成果评价。用户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计入成果总体评价结果。

  (十一)丰富用户评价方式。根据成果类型与特点,用户评价可采用问卷、网评、现场审核、提供相关应用效益证明、远程会审等多种方式进行。

  五、加强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组织管理

  (十二)完善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管理制度。中国地质调查局总工室和大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是成果评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调查成果评价的基本准则,研究建立成果评价指标和标准,健全成果评价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好成果评价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成果评价导向的正确性和成果评价工作的质量。

  (十三)发挥工程牵头实施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作用。工程牵头实施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要将成果评价准则落实到项目自检、互检、野外检查、中期评估、成果初审等管理环节,确保形成用户满意的成果产品。要加大成果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及时实现成果转化应用与服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