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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浙江省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23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日前印发到全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对2004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趋势进行了预测,一是提出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主要为春雨、梅汛和台汛等3期;二是指出了25个重点县市及有关区域;三是确定了全省25个重点隐患点,并提出了有关要求。《方案》对2004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主要对策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二是做好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认真拟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是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力度;五是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六是切实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工作;七是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八是组织应急调查,加强抢险救灾;九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十是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十一是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十二为进一步加强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厉荣法)


自中国地质环境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