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水工环>项目成果>项目成果>正文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区经济损失评估(2005年水工环重要项目成果简介)
华北平原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项目
【2007-10-25 来源:地调局 】
     完成了华北平原地面沉降经济损失评估报告初稿。并得出初步结论:

  (1)地面沉降灾害在华北平原地区造成损失巨大

  整个华北平原地面沉降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279亿元,间接损失2170亿元。其中,北京直接损失45亿元,间接损失40亿元。天津直接损失99亿元,间接损失1121亿元。河北直接损失135亿元,间接损失1009亿元。

   (2)地面沉降快速发展时期是损失的关键积累时期

  各地区地面沉降的损失发生起始期:天津、河北邯郸为上世纪60年代,北京70年代初,河北其它地区为70年代末80年代初。

  北京地区最早发生地面沉降的时间在1935年,但从灾害损失的计算结果来看北京地区的灾害损失数远远小于天津、河北两地。究其原因发现,地面沉降在初期形成和缓慢发展阶段灾害现象并不明显,损失也很轻微,但是到了扩展-快速扩展阶段,不断积累的危害开始由量变向质变转化,危害趋于明显,损失也急剧增加。在这一时期发展初期如果能够人为干预减缓快速沉降的趋势,将能够极大地减少经济损失。北京市区在1973年-1982期间进入地面沉降的扩展阶段,地面沉降的危害开始逐渐显现,也引起了政府的重视,随着水源八厂建成投产向市区供水,加之市政府采取了节水措施,地下水位快速下降的势头得到控制,地下水位相对稳定或略有上升。潜水位从1982年到1988年上升了约5m,承压水位基本稳定,1988年以后地面开始回升,沉降速率也在逐年减少,东郊地面沉降区基本得到控制。也正是由于北京地区地面沉降在进入“扩展—快速扩展阶段”后很快过渡为“缓慢发展阶段”,沉降范围、沉降速率和最大累计沉降量与天津河北两地相比都大为减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少得多。

  天津地区地面沉降产生危害开始于1958 ~ 1966年期间,但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此基础上又持续发展了20年,直到 986年才采取措施进入治理阶段,河北平原大部分沉降区形成于上世纪70年代,至80 年代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同样是在此基础上持续发展了近20年,因此两地损失数额要大的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省,目前尚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控沉措施,尽管出现地面沉降时间最晚,但由于上世80年代以后随着全省经济的迅速发展地下水开采量激增,沉降量和范围迅速扩大。

  (3)地面沉降的危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范围越来越广

  华北平原三地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比为:北京1:0.89;天津1:11.31;河北1:7.49,华北平原总直接损失279亿元,间接损失2170亿元,其比为 1:7.79 。可见,随着损失数额的不断增大,间接损失在总损失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这说明地面沉降后期地沉灾害已经越来越广泛地造成各个方面的影响。在所有的损失项目中,由于地面安全高程的广泛丧失增加的潮灾、涝灾损失最为严重。华北平原的潮灾、涝灾占总损失的 74.6% 。
反馈信箱】 【 】 【 打印窗口 】 【 关闭窗口
推荐文章:
地质调查局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调查局, 转载必须注明来自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 技术支持: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院 100037
webmaster@mail.cgs.gov.cn
京ICP备05036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