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08年5月28日印发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08〕302号),我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全部下达(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预算除外)。由于项目预算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预算管理渠道逐级批复下达,请各省(区、市)地调院和地质环境监测站、行业地勘单位、院校及其他项目单位,及时与本单位的上级预算主管部门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款事宜,并抓紧项目的实施。
中国地质调查局财务部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