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室:
2008年,国家行政学院继续招收与北京大学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中组部《关于2008年在国家行政学院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干教函字[2008]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推荐人选1名。于6月29日前将《报考人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7月22日前将报名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局人教部综合处。
《关于2008年在国家行政学院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干教函字[2008]43号)文,局属各单位请直接从www.cgs.gov.cn公告栏上下载。
联系人:华英
联系电话:010-58584823
附件: 国家行政学院MPA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